中共上高县委、上高县人民政府、宜春市发改委:
2020年上高县发改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帮助下,根据上高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按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就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今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为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秘书股履行办公室职能,落实1名专职联络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根据上高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我委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任务,明确了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并具体落实到责任科室,同时要求各责任科室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秘书股,汇总后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二)认真履责,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今年,在社会诚信建设方面,我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深化政务诚信领域专项整治,增强政府公信力。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全县89个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正在办理竣工验收项目)均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1 家在建项目通过银行为4883名农民工代发工资7883万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共完成清偿拖欠账款135.694万元,目前我县政府机构、国有企业无拖欠民营企业欠款情况。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根据《关于主动靠前指导帮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修复的通知》对近三年以来已作出行政处罚且处罚信息仍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引导企业主动对失信行为进行纠正。目前14家企业已全部完成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信用修复。召开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指导帮扶会议,主动靠前对2015年以来因环境方面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公示的90余家环境失信企业进行修复指导和帮扶。目前已完成25家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的信用修复。
(三)“放管服”结合,推进依法监管全面落实。一是坚持“放管服”结合。一年来,我委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精心梳理取消、承接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落实《上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权责清单的通知》(上府字〔2020〕7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权力清单清理工作。二是坚持依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关于加快各地方“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数据对接的通知》(国办函〔2018〕116号)、《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汇聚工作的通知》(赣政务字〔2019〕23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汇聚工作的通知》(宜府办明〔2019〕34号)精神,加强本单位“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和数据汇聚,完善监管数据录入工作,及时认领检查实施清单,做到与“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清单同步,真正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实现了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100%,检查实施清单正确率100%,监管行为覆盖率100%。三是坚持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好行政许可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市场主体监督,规范了全委工作人员行政许可的实施行为,让我委的行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2021年工作重点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机制,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完善重大项目决策机制,制定完善我县社会信用建设实施意见,完善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调解,做好行政复议,改进行政应诉工作。
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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