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委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建设四个上高”为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着力做好跑项争资、宏观调控、项目推进、深化改革等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研究分析,当好县委、县政府参谋助手
1.抓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多次深入乡镇、企业开展调研,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监测、预测、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全县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县经济运行调度分析机制的意见》,组织编制了《上高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上高县2020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
2. 做好上高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梳理上报重大事项。报送我县拟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的重大事项53个。二是加强研究。围绕“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目标要求、工业强市、区域协调、开放型经济、新动能培育等领域,明确21个重大研究课题,形成了一批前期研究报告。三是做好“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对接全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结合上高实际,起草了《上高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四是完成上高县乡村振兴规划(2020-2025年)初稿编制,已发送各乡(镇、场、街道)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五是上高铁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规划委员会组织专家完成初审。
3.积极探索建立固投预报预警机制。为推动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固投预报预警机制。每月月底前,各乡镇及相关县直部门将各自负责的固投项目预计完成投资数据报送至我委,我委梳理和汇总后,在每月底召开的全县经济运行调度会上对固定资产投资预报情况出现异常的乡镇提出预警。2020年1-5月,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22亿元,同比增长6.6%,全市排名第5;1-6月,全县预计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9.23亿元,预计同比增长5.9%。
(二)抓项目建设,努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
1.筹建重大项目库。梳理汇总全县重点推进项目123个,总投资1090.7亿元,其中筹建项目27个,总投资635.5 亿元;续建、新建项目96个,总投资455.2亿元,年计划投资142.46亿元,1-6月份在建(含竣工)项目83个,共完成投资86.2亿元,占年计划的60.5%。
2.积极申报省市重大项目。2020年,我县纳入省市调度的项目49个,总投资295亿元,年计划完成投资102.3亿元。其中,省重点工程2个, 1-6月份共完成投资18.7亿元,占年计划的74.8%。省大中型项目45个,1-6月份共完成投资67.3亿元,占年计划的70.3%。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4个,1-6月份完成投资5.06亿元,占年计划的76.6%。
3.强化项目调度。印发了《上高县2020年“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方案》、《上高县2020年重点推进项目领导包保责任分工表》等文件。继续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制度和巡察督查制度。今年我委已组织3次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查看项目建设情况,梳理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截至目前,已为5个重大项目召开了专题协调会议。
4. 完成进站大道和环站道路工程建设。
(三)抓跑项争资,增强发展后劲
1.加大跑项争资力度。密切注视国家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根据中央资金投向有选择的编报项目申请上级资金,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前期各项要件,确保项目报的出、资金下的来。上半年,我委获得上级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或省基建项目11个,争取到无偿资金7036万元。
2.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申报工作。今年3月份以来,共梳理出上高县铁路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城乡幼儿园项目、上高县城区停车场项目等25个项目申报专项债资金,总投资94.6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69.8亿元。目前,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县专项债券额度2.14亿元。
3.积极谋划储备项目。一是梳理上报上高基地通用机场、上高七宝山油库扩容项目、上高县2020年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上高县疾控中心综合大楼整体搬迁项目等45个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总投资40.98亿元。二是建立县跑项争资项目库。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谋划了2020-2022年跑项争资备选项目,共梳理出项目107个,总投资67.03亿元,拟申请上级资金37.05亿元。
(四)抓“六稳”“六保”,助力防疫情期间经济发展
1.大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为应对新冠感染疫情冲击、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在扩投资稳增长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举行了上高县2020年度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暨“双百”竞赛活动。截至目前,40个纳入省市调度大中型项目全面达到时序进度,时序任务投资数为55.25亿元,实际完成投资67.1亿元,占比121.5%。
2.积极落实复工复产政策。及时转发《关于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关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企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并督促供电、供水、供气企业落实到位, 6月底,共惠及用水户近1000户,减负金额100多万元;用电户20000户左右,减负金额600多万元;用气户123户,减负金额达504万元,合计减负金额1204万元。
3.做好疫情期间企业帮扶工作。梳理上报《上高县企业信贷资金需求表》及《宜春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及信贷资金需求表》,共汇总57家企业上报市发改委,其中侨明医疗、源达利化工、金农米业、家和米业、海盛仁粮油、圣牛米业、春晓米业、宏隆绿源科技等8家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侨明医疗获得1000万银行低利息贷款支持,用于实施技术改造扩能。汇总上报我县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税收优惠申请名单,共涉及22家企业。
(五)抓改革创新,提升企业转型升级能力
1.积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研究制定了《上高县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了我县数字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梳理了2020-2022年重点推进的重点建设项目、骨干企业、知名平台等情况。
2.发展“生态+大健康”产业。为落实国家、省、市“生态+大健康”产业改革试点任务,发展“生态+大健康”产业,研究制定了《上高县“生态+大健康”产业发展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了我县“生态+大健康”产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梳理了2020年“生态+大健康”产业重点项目。做好社科院关于“生态+大健康”产业发展中期调研评估工作。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我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智慧上高”已建成并进入试运行阶段,目前已收集到“双公示”目录1001个,涉及单位19个;根据市信用领导小组文件形成《2020年上高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初稿,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进行完善。
4.抓好降成本优环境工作。形成我县《2020年降成本优环境工作要点》初稿。
5.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拟定了《上高县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初稿。
(六)抓和谐发展,努力提高社会民生保障水平
1.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2020年5月25日,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将有关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纳入国家规模范围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16号)文件,我县六个省级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纳入了第四批补助目录。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争取补助到位。
2.全力做好价格认定工作。完成公安、国资委、企业等委托的认定案件共51件,涉案金额137万元。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提供价格依据,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为国资委办理招租事宜顺利进展提供了帮助,为企业提供了价格服务。
3.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今年上半年已争取到徐家渡镇东边小学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田心中学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和蒙山银矿遗址3个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争取到上级资金522万元。
4. 积极开展价格监测,确保市场价格平稳,特别做好了防疫情况价格监测日报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受新冠疫情冲击、经济转型发展等因素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稳增长压力较大。一是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放缓,特别是工业稳增长压力大。二是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没有实质性进展。三是固定资产投资形势不容乐观。就发改工作而言,虽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了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尤其是政策研究不够深入,一些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部分工作缺乏创新。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政策机遇,完善工作机制,自加压力,靠实责任,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全县经济形势和固定资产投资进行预警预测,跟踪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开展每月经济运行分析和固定资产投资预警分析,科学编制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是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全面梳理重大项目每月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类梳理未按时开工、推进缓慢、未达时序进度的项目清单,逐一掌握内在原因,县重大项目办提前介入、主动协调;强化项目巡查、督查、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分工;严格考核机制,并将巡查督查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加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是打造生态文明上高样板。以列入全省第三批生态文明示范县为契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深入推进绿色发展、打造生态文明重大支撑平台。
四是全力以赴跑项争资。一是积极跟踪已申报的项目,力争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二是做好计划申报项目的项目前期工作。
五是做好“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等相关规划工作。
六是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做好村级电站运维和管理,督促做好光伏电站收益分配工作,保障贫困户增收。
七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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