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界埠镇耕地卫片整改管理
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管理办法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上高县补充耕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对耕地卫片整改工作进行管理特此制定新界埠镇耕地卫片整改管理办法。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目标任务
(一)、耕地进出平衡: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2020年12月30日前发生的耕地转出可以按照耕地进出平衡的办法来处理,之后发生的一律恢复耕地原状。进出平衡是指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挖鱼塘、种树等),如恢复原状有困难,须落实同等面积、地力的耕地以达到平衡。
(二)、耕地占补平衡:
由于实行新办法后,各乡镇不再新增耕地指标,原有结余指标继续保留,用完为止。无耕地占补平衡的,新增建设用地不得占用耕地,确需使用的按旱地2.5万/亩;旱地改水田3万/亩;水田5万/亩结算。各村在处理耕地卫片时需占用耕地指标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解读人:李紫潇
电话:0795-24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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