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中考加分是指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参加初中升高中或高、中等职业院校考试,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计入总成绩后,由教育部门择优录取。
一、受理条件
1、父母双方确实只有一个孩子(含抱养)或确实只有两个女孩(含抱养)
2、考生本人和父母双方的户籍均为农业户口,且常年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外出打工可以视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者,一方为乡以上招聘干部,不在此列。
3、2016年1月1日起父母有生育行为的不能纳入中考加分对象。
4、再婚夫妻子女数合并计算,不符合条件的不能纳入中考加分对象。
5、跨市或跨县考生加分由学籍所在的县级计生协依据户籍县级计生协审核情况实施加分。
6、江西省中考优惠加分政策是江西省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外省流入人员不纳入加分对象范围。
二、申请材料
1、村(居)委会婚育情况说明;乡镇生育情况证明。
2、《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审批表》;一式三份(到户籍地乡镇计生办领取)。
3、49岁以下的女性医院b超证明一张,需要贴本人照片。
4、公安常住人口信息表(本人和父母各一张)。
三、办理流程
1、学校告之中考加分学生,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每年的4月20日前凭村(居)委会;父母婚育情况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提出申请。
2、乡镇计生办负责审核,并在学校所在地组织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经乡镇初审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在每年的5月10日前上报县级计生协;过期不予办理。
4、经县级审核后,在每年的5月20日前上报市级计生协。
5、经市协会办资格审核确定和市中招办认定后,将优惠加分的考生名单返还县级计生协。
四、其它说明
7、公示内容应包括考生户籍(乡、村)、姓名、在读学校及班级,和父母姓名、职业、户籍及生育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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