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办事指南
一、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二、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三、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
上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五、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六、服务流程及内容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受检单位自己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职业病危害场所采样;
2.第三方检测公司收集采样工具送公司实验室进行样品检测;
3.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七、办理时限
受检单位与第三方检测公司自行协商(无文件依据明确时限)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市场定价(第三方检测公司与受检单位自行协议)
九、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795—2521558
2.办公地址:上高县和平路15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