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剂量监测、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和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 办事指南
一、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个人剂量监测、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和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
二、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三、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
上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设定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五、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六、服务流程及内容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受检单位自己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采样;
2.第三方检测公司受委托带仪器现场检测;
3.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不能检测的打包样品送检
4.出具个人剂量、放射性能、防护检测报告单;
七、办理时限
受检单位与第三方检测公司自行协商(无文件依据明确时限)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市场定价(第三方检测公司与受检单位自行协议)
九、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795—2521558
2.办公地址:上高县和平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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