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商户参与到活动中来,拟从2025年4月9日起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继续征集上高县2025家装厨卫“焕新”相关商户,报名流程如下:
一、商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入口。
二、进入报名链接之后,点击【商家法人注册】
1.系统后台接收提交信息核验成功后完成商家法人注册。请用法人的手机号进行注册。
2.输入“商家简称”,确认归属商家参与活动申报的区县(宜春市—上高县),上传PDF格式“商家入围申报文件”。
三、参与商户的经营范围
1.装修材料(6类):饰面砖、地板(不含防潮膜、踢脚线等配件)、板材、墙纸墙布、集成吊顶、涂料。
2.卫生洁具(5类):浴室柜、马桶、浴缸、花洒、蹲便器。
3.家具照明(10类):床、床垫、沙发、桌椅、茶几、橱柜、窗帘(不含电动轨道等配件)、灯具、防盗门、成品门(不含门套等配件)。
4.智能家居(7类):智能坐便器、智能门锁、智能门窗、智能家用监控、智能按摩椅、智能晾衣架、全屋光宽带一体机。
四、对参与活动商户的要求及管理
(一)对参与商户的要求
1.参加活动的主体为依法注册登记在上高县,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失信等行为的企业。
2.销售、服务网点布局在上高县辖区内,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且具有较强的仓储、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能力,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3.报名参加活动的门店须为对应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下的单个门店,不得以“一拖多”(即一家门店报名、多家门店共享国补资格)或“联盟”等的形式报名参加活动。
4.开通中国建设银行对公结算账户,每笔核销资金均入公账,使用家装厨卫“焕新”补贴的订单每笔开具税务部门印制的销售统一发票(每件补贴产品均须单独开具电子发票给个人消费者,发票开具地为上高县。开具发票时要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录入消费者身份证号码,产品品类、并在备注栏备注“本发票已享受上高县2025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5.有单独的收银系统,建立清晰完整的销售台账,完整、准确记录每笔消费订单情况,及时准确提交补贴相关凭证及销售数据,积极配合商务、财政、审计、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和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监督核查。
6.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具备和县级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落实“支付立减”等补贴政策要求,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过程结算等安排。
7.参与补贴活动的商品须具备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企业商品编码指品牌生产商提供的用于内部管理的编码)。
8.提交承诺书,承诺支持并遵守补贴活动规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虚标价格、变相涨价,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伪造冒用能效标识,不强制捆绑、搭售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配合活动组织单位协调处理资金补贴等相关诉求纠纷,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
9.服务优良,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家装“焕新”活动公告,明确活动程序,指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二)对参与商户的确定
商户按照自愿原则提出参与活动申请,经县商务局初审、复审、公示,核定名单后纳入平台参与活动。活动商户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五、商家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按顺序编制在一个PDF电子版文档中,通过线上报名入口上传至平台:
(一)上高县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商户报名表、承诺书(详见附件1、2、3)。
(识别上方二维码即可查看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电子税务局相关截图证明”。
(四)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面上)。
(五)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印鉴卡片)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的收银系统截图及照片(系统内用户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包含企业销售具体明细、类别,不能只显示汇总数据)。(注:系统必须在使用状态中,如果是新购入的收银系统需要将近3个月的销售数据导入进去,并作为依据编入申报材料中。)
(七)线下实体店门头、店内景照片各1张。
(八)近期“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打印法人信用报告。
(九)参加报名的单个门店所持有的家装厨卫等符合资金使用方向品类的所有在售且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品牌授权书(须是正规品牌方授权,切忌一个门店授权品牌给另一个门店)。(注:请在报名期间提交门店所有品牌授权书,报名结束后再提交无效)
(十)参加国补的产品需以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指品牌生产商提供的用于内部管理的编码)作为补贴商品入库条件,并提供在补贴范围内参与活动全部产品(有商品条码或编码)的清单。
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按上述材料顺序排列,每页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电子版文档后,于4月13日前通过线上报名端口提交申报材料。
六、参与商户的管理
1.参与活动的商户应真实、准确向消费者告知所售商品参加2025年上高县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的适用情况。在活动期间不得违规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不得对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联合消费者退还已付清的钱款领取国补资格重新支付等)骗取、套取政府补贴资金。按照活动规定的要求,自觉提供真实的销售证据、材料,在规定时期内垫付消费券补贴资金。
2.设立全县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举报电话(0795-2506846),受理活动期间发生的虚假交易、骗取政策资金等行为的举报信息。在活动期间常态化开展核查,对涉嫌违法违规商户,一经查实取消活动资格和政府补贴资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