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消费券在全县范围内发放,无需定位在指定地点。发放期间内,家电、家居消费券单人最多领取10张(100元和200元共计不超过10张),同一家庭地址使用消费券数量不得超过30张。(注:已参加9月14日至9月18日的家电家居下乡消费券发放活动且领取消费券数量达10张的用户,将无法参加本轮消费券发放活动。)
所有消费券皆不找零,可以同时叠加活动商户的其他优惠活动,但不可与政府其他消费券叠加。
(1)家电、家居消费券
本次发放满500元减100元消费券1997张,发放满1000元减200元消费券4000张,共计5997张。两种消费券每人共计最多领取10张。
(2)电子消费券领取、使用有效期
消费券自发放日计算,即领即用,领完为止。领取成功后未核销的消费券将于10月7日晚上12时之后失效。
(3)消费券使用方式
活动期间内,每位消费者使用个人手机号限领取家居及家电消费券累计不超过10张。领取成功后消费券在“我的券包”中可见,消费者可凭消费券到参与活动的商家门店进行核销,直抵现金使用,禁止套现、转卖。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可与政府其他活动消费券叠加使用,可同时参与“建行生活”平台的其它优惠活动。(注:个人手机号需在“建行生活”APP上实名绑定银行卡才能用消费券,单个身份信息只能对应单个手机号)
消费者在结算时通过“建行生活”APP出示付款码,由商户进行扫码核销,抵扣相应金额后,剩余消费金额由客户选择任意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建行生活”APP可绑定非建行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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