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章:新界埠镇人民政府
报送日期:2022年9月6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陈曦
财务负责人(签章):张鸿梅 经办人(签章):聂敏霞
新界埠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界埠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界埠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六)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七)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上高县新界埠镇人民政府。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74人,其中在职人员4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 0 人;年末其他人员2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07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较2020年增加100万元,增长3.3 %;本年收入合计3078万元,较2020年增加100 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3078 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30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万元,较2020年增加100万元,增长3.3 %,主要原因是:文化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及卫生健康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相比无变化。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87万元,占 42 %;项目支出 1791万元,占58%;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78万元,决算数为 30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01万元,决算数为 100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万元,决算数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三)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万元,决算数为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万元,决算数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六)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万元,决算数为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七)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万元,决算数为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八)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3万元,决算数为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九)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6万元,决算数为1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十)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万元,决算数为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万元,决算数为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十二)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739万元,较2020年增加101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在2021年期间有发放2020年的绩效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9万元,较2020年减少151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及咨询费的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9万元,较2020年减少29万元,下降10.9 %,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及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的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6万元,决算数为 35 万元,完成预算的 97.2%,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万元,下降2.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0年相比无变化。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万元,决算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95.65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 1万元,下降4 %,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52批,累计接待223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 人次,主要为:无外事访问。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0年一致,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46万元,下降3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0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0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
现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100万元,增长3.3 %,主要原因是:文化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及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新界埠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奋进之年。这一年,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感染疫情以及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全镇上下团结奋进、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全力以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构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坚固防线,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逆势而上,为“十四五”开好局。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聚焦‘四新’谋发展、共建美丽新界埠”的目标任务,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经济社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指标实现快增长。完成生产总值11.3亿元,增长32%;财政总收入1.15亿元,增长5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0.5%。
—项目建设取得大突破。成功签约引进总投资22亿元的富祥药业如益科技二期项目,实现了我镇5020重大项目零的突破,并实现了项目当年引进、当年开工建设的目标。
—乡村振兴得到新提升。上高蜜桔产业率先在我镇落地签约1000亩;获批省级卫生乡镇,桐山村被评为全省第三批红色名村;城陂村被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三星村、横江村、洲上村、富港村被评为全县无诉讼村,我镇是全县数量最多的镇。
一年来,我们坚持干字当先,各项工作富有成效。
(一)实体经济稳中有进,发展实力持续增强。始终坚持“项目为王”理念,领导带头示范开展全民招商,共外出招商15次,掌握有效招商信息7条,全年签约亿元以上项目4个。鹰族电子一期顺利投产,富祥药业、源达利化工、金安实业项目有效推进。完成早稻种植面积3.7万亩,占任务数的100%。建设五星村、桐山村等村高标准农田2000余亩。完成冬春季造林面积2450亩,落实烟叶种植面积800亩。
(二)镇村建设步伐加快,生态环境不断变美。集镇路面黑化1万多平方米;集镇广场二期建设全面完成、防洪工程“滨水公园”初步建成,集镇面貌焕然一新,并成功申报美丽乡镇建设。大力推进秀美乡村建设,实施“百名干部下村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拆除“三房”5万余平方米,清除垃圾150余吨,全面完成8个新农村点建设,打造美丽庭院80个,安装路灯700余盏。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新建城陂、端溪2个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成户厕改造132户。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全域禁止秸秆燃烧,关停小散乱企业4家,打捞水葫芦千余吨。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有力有效,“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扎实推进。
(三)民生事业全面发展,百姓福祉日益改善。持续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各项政策全面落实,脱贫人口人均收入达15543元;不断强化防返贫监测帮扶,全镇没有返贫致贫人口的发生。发放低保资金425万元,残补、高龄补贴、临时救助等各类民政资金60余万元。投入700余万元新建镇中心幼儿园和中学教学楼,中心幼儿园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中学教学楼主体工程已竣工,教育条件明显改善。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苗接种实现应接尽接。投入40余万元对镇综治中心进行改造提升,并投入使用。积极做好防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反诈“APP”安装率超50%,缅北人员劝返完成率100%。安装监控摄像头290个,在线率100%;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余起,保障了全镇社会大局稳定。
(四)“五型”政府扎实推进,政府建设不断加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全面加强“五型”政府建设,保持战略定力,推动了各项事业发展进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政府机关管理制度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高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收集办理意见建议16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入选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设名单。“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工单60余件,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清廉界埠建设,扎实开展“扬优势、勇担当、创一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政府效能有效提升。
此外,工青妇、关心下一代、红十字会、老年科协体协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心幼儿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新农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0万元,执行数为2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新农村建设完成率均按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完成,验收合格;二是新农村建设产出质量,主体、附属等工程验收合格。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管理有待加强;二是项目投资控制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业务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有效落实管理制度;同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结果良好,按规定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五)“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