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泗溪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泗溪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 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6个,包括:泗溪镇政府、文化站,水务站,劳动保障所,计生办,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
本部门2021年年末编制人数75人,其中行政编制 31 人,事业编制44 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 31 人,事业编在职人员4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附: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泗溪镇人民政府)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4858.9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615.93万元,下降33%;本年收入合计4858.95万元,较2021年减少1615.93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858.95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4858.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858.95万元,较2021年减少1615.93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变化。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074.7万元,占84%;项目支出784.2万元,占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13.95万元,决算数为485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5.76万元,决算数为170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合理。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1万元,决算数为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合理。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54万元,决算数为7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合理。
(五)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46万元,决算数为 3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合理。
(六)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合理。
(七)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4.76万元,决算数为 30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合理。
(八)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0.2万元,决算数为22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合理。
(九)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16万元,决算数为 6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合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76.7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32.61万元,较2020年增加130.17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5.4万元,较2020年减少130.94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及资本性支出2608.7万元,较2020年减少648.93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4万元,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96%,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63万元,下降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万元,决算数为 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4万元,下降2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460批,累计接待1600人次,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万元,决算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93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2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特种技术消防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作了如下措施:(1)按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项目支出,未按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的,不得纳入项目管理,不得申请预算资金。(2)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使用单位设定并编制绩效目标上报财政审批执行。(3)批复后的绩效目标组织执行并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4)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有关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2021年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483.22万元,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300万元。
(三)项目情况说明。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社区支出支出中环境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清洁家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对清洁家园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项目设立依据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和谐秀美泗溪,巩固提升清洁家园活动成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清洁家园活动既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工程,也是优化发展环境的窗口工程,更是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自清洁家园活动开展以来,成立了镇政府下属站所环卫所,环卫所配备管理人员2人,聘请司机2人,环卫工2人,垃圾运输车2辆,按照每个自然村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全镇聘请保洁员共186人。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保洁员工资奖补等日常运行费用的保障。农户自筹资金126万元,用于保洁员工资的发放。项目覆盖泗溪镇辖区22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直接受益人数44091人。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规范环卫机构运行机制。制定农村垃圾处理规范和工作流程,完善农村环卫所工作制度、保洁员清运员工作制度、环卫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健全农村垃圾处理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价体系。特别要加强对环卫所日常运行的细节管理,科学布局环卫设施设备和保洁人员,制定垃圾清运路线时间表,实现垃圾定点定时收集转运。二是加大对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力度,进行统一标识和编号,及时对损坏的设施进行修理。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实行清洁家园活动三级责任包干制,做到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保洁员责任区域,对保洁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按保洁责任区域和保洁质量要求进行监督。三是制定规范的保洁员工作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保洁工作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措施。标准是“三光一整齐”,即垃圾、杂草、乱搭乱建清除光,房前屋后杂物摆放整齐。彻底清理河道、水塘、水库、水沟、水渠中的漂浮垃圾,做到水体清澈,没有垃圾;彻底清除主干道、人行便道的陈年垃圾、零散垃圾,特别是国道、省道沿途垃圾,做到沿途干净清洁;彻底清除田块、林地、果园、菜地旁边的农药瓶、废旧薄膜等农业垃圾,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彻底清理集镇和村庄周边卫生死角,做到陈年垃圾全部清除;彻底整治集镇、村庄、企业和养殖场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杂草丛生、垃圾散乱等现象,做到干净整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政策扶持,加大公共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公共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二是科学规划,全面实施。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统筹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布点。在统筹调度、提高效率的前提下,提高现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利用率,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创造条件。三是结合实际,讲究实效。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在充分论证区域人口数量、垃圾产量、运输运距等重要技术指标的前提下,科学确定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人员配备、相关环卫设施的建设数量、运转经费等,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经济适用、方便快捷。
(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附件:泗溪镇清洁家园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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