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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泗溪镇中心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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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上高县泗溪镇中心小学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上高县泗溪镇中心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上高县泗溪镇中心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高县泗溪中心小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抓所在镇的成人教育工作,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泗溪镇中心小学。学生2260人,在职小学教师159人。

第二部分上高县泗溪镇中心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小学)【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2023-03-10  

         小学自有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_202304130836161


第三部分 上高县泗溪镇中心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2161.69万元。较上年增加484.22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12.3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74.59%;其他收入498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23.04%;上年结转51.39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支出总计2161.69万元。较上年增加484.2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1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4.5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17.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35万元;项目支出549.39万元,占预算总额25.41%,包括教育支出21.23万元、其他支出528.16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教育支出为1248.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7.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61.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5%;卫生健康支出143.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6.6%;住房保障支出110.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1%;其他支出4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3.04%。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预算支出1517.07万元;商品和服务预算支出29.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35万元,其他支出498万元,资本性支出51.3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612.3万元。较上年减少65.1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无预算,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9.8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2.94 万元,上10.9%。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部门无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泗溪中心小学自有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泗溪中心小学自有资金主要用于单位专项活动支出、弥补单位公用经费不足及激励单位教职工,确保单位有效运转。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财库[2022]5号)以及财政国库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3)实施主体:上高县泗溪中心小学

4)实施方案:单位自有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项活动支出、弥补单位公用经费不足及激励单位教职工,确保单位有效运转,具体实施内容如下:确保办公费用、差旅费、水电费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的需求。为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原则及内控要求,做到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的拨付,实行投入资金与责任挂钩,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财务审计监督,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审计。
5)实施周期:2023.1.1-2023.12.31
6)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保障学生食宿水平,确保学校基本运转。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学校自有资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1-上高县教育体育局

实施单位

上高县泗溪镇中心小学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98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498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保持学校正常运转、资金合理利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4980000元

社会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

2410人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减少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益家庭数

1800户

质量指标

教学质量提升

50%

时效指标

时效

2023年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提升

≥65%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提升

≥60%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提升

≥6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98%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泗溪镇中心小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5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

是:规范使用“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七)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高等职业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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