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泗溪中学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泗溪中学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泗溪中学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高县泗溪中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完成教学计划,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坚持教书育人,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5、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6、完成其他教学教育任务。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高县泗溪中学。泗溪中学中学学生人数1159人,在职教师65人。
第二部分 上高县泗溪中学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附件2- 2022年泗溪中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上高县泗溪中学2022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收入总计705.52万元。较上年减少425.48万元。
本年预算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05.5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支出总计705.52万元。较上年减少425.48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05.52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教育支出53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89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69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5.52万元,占100%。较上年减少425.4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预算基金支出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变。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9.1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少 80.88 万元,下降 113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
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 年8月31 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 一
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
2022年部门预算购置车辆无安排。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项目附件3 上高县泗溪镇中学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 副本
。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上高县泗溪中学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较上年预算支出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七)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高等职业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