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
(3)拟定全县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4)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拆迁安置、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5)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行业管理。
(6)综合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
(7)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对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监管。
(9)负责拟定人民防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年度计划,组织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发展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
(10)负责制定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
(11)监管县城区供水企业和供水工作。
(12)负责本部门集中在县行政审批中心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
(13)负责指导县城区域内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92人,其中在职人员5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4人;年末其他人员6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290.4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无增减;本年收入合计2290.44万元,较2020年减少863.85万元,下降27.39%,主要原因是:2021年拨付的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经费较上年发改委立项用于全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290.4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2290.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290.44万元,较2020年减少863.85万元,下降27.39%,主要原因是:2021年拨付的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经费较去年发改委立项用于全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63.38万元,占28.96%;项目支出1627.06万元,占71.0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4.97万元,决算数为229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27万元,决算数为9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为本年追加经费,无年初预算,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04万元,决算数为 3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7.88万元,决算数为 53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5%,主要原因是:用于第二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厕所革命)经费为本年追加经费,无年初预算,导致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79万元,决算数为 162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1.1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为本年追加经费,无年初预算,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4.9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95.53万元,较2020年减少12.8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3个在职转退休的人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2.12万元,较2020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74万元,较2020年减少8.79万元,下降35.84%,主要原因是:对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388万元,较2020年减少741万元,下降34.81%,主要原因是:2021年拨付的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经费较上年发改委立项用于全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减少,导致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减少。
(五)资本性支出239.06万元,较2020年增减少62.64万元,下降20.76 %,主要原因是: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导致资本性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万元,决算数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97.3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6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万元,决算数为 1.12万元,完成预算的97.3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累计接待10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招商引资及业务交流进行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已公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已公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无增减,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已公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已公车改革,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1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68万元,降低42.6%,主要原因是:2021年发放2020年的绩效奖无年初预算,从机关运行经费中开支了2020年的绩效奖。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机关运行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有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五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2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上高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县配套资金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脱贫攻坚中农村危旧住房安全的问题。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明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制度较健全,能按时完成省级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使 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整体改善, 农村贫困家庭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得到保障。
组织对“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3.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3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在资金运用及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严格遵守财政资金的管理和运行制度,三公经费的使用上,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将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金额内;项目资金的审批及执行均依法依规进行。具体详见《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厕所革命(集镇公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网签备案数据接口程序开发及基础数据处理服务、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经费及金领国际三期司法鉴定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厕所革命(集镇公厕)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8万元,执行数为8.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7.4万元,执行数为21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网签备案数据接口程序开发及基础数据处理服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5万元,执行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88万元,执行数为13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金领国际三期司法鉴定费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3万元,执行数为1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厕所革命(集镇公厕)项目共完成新建、改建集镇公厕6座,完成上级任务数,同时规范了集镇公厕管理,落实了公厕保洁制度;二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21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18户,保障农村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三是房屋网签备案数据接口程序开发及基础数据处理服务已按要已完成并已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四是用于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经费已按要求完成卫生大院578万,富康小区578万,广电建中小区232万元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五是完成金领国际三期司法鉴定服务并支付费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老旧小区改造中群众工作协调难度大;二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自来水、天然气、电信等管线部门工作安排和进度不一致,容易影响工程进度,个别造成重复开挖的现象;三是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养护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关于群众工作协调难度大的需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工作,调动民众积极性,确保改造结果民众满意;二是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群众生活的管线、“空中蜘蛛网”实现应修尽修、应改尽改,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管线协调工作组,各管线单位共同制定年度城镇老旧小区管线改造实施计划,明确管线改造时间及方案;三是关于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养护难的要建立后期管养模式,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停车管理、绿化管养、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难点问题。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按规定收取、转入或通过当年财政安排,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生育保险费和大病统筹保险费。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主要指行政运行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和住房改革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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