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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的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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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我局着眼县委、县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办、市自然资源局工作大局、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工作,精准对标国家、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法律制度建立,标准国土资源治理权力运行,严格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制度,健全国土资源依法维权机制,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力量。我局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保证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根本方略,确保各项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2024年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审议,进行科学化,法治化决策。

2、建立保障机制。为确保普发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我局对普法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确保了普法宣传资料征订、宣传用车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学习教育,夯实普根底

1、强化领导干部普法教育。为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我局把法律法规培训作为领导班子建立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内容。2024年度,我局共组织屡次集体学法,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加。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力量得到有效提升。

2、强化干部职工普法学习。我局不断加强全系统法治教育。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根底性工作坚持下去,进一步增加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力量和水平。

3、强化执法人员普法学习。我局高度重视执法监察工作,开展了常规执法培训,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养和业务水平。

(拓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效果

为全面落实普法规划,我局始终坚持把普法宣传活动作为引导群众学法用法的切入点,依托各种平台,拓展宣传形式,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1、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面的示范作用,做到带头学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头等大事。今年以来,共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数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践,开展了交流研讨,不断提升局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加强日常法治培训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学习数次,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综合素质。

3、加强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宣传日,设立宣传点、摆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答疑解惑260余人次,通过广泛宣传,使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意识。

(四)开展依法治理,检验普法实效

1、力推政务公开,增加依法行政透亮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扩大公民、法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推动依法行政的突破口,确保国土资源行政权力和政务依法、公开、标准、高效运行。我局严格依据公开程序依法对需公开的内容,如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等政务信息在网站公开。

2、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进一步提高工业项目审批效率,优化供地程序,压缩手续办理时限,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加快推进项目联审联批,实现项目部门联审、事项联批、证照一次发的审批模式,促成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通过优化工作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拿地即开工。

3、推进行政许可规范建设。优化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清单,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建成“一窗受理” 平台,实现交易、登记、税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涉税登记业务纳入一窗受理窗口,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涉税业务推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将相关完税信息向不动产登记系统反馈,实现不再向申请人收取纸质缴税凭证。同时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没有依据的证明材料。

4、推进问题解决优化环境。一是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一般登记已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已压缩至0.4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换证登记、涉企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即来即办。二是企业登记成本进一步降低。在持续落实好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等惠企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对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金融机构)间不动产转移登记费免收的通知》(宜市自然资字【2023】63号)文件要求,实施免收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金融机构)间不动产转移登记费政策,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零收费。三是登记财产便利度进一步提升。1、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运用。抵押登记货款全面运用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全部由银行在网上申请办理。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在教育、公积金等16个部门得到推广应用。2、不断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功能,提升网办事项,目前抵押登记、商品房预告预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已全部推行线上办理,平均网办率达73%,其中抵押登记网办率达100%,达到省厅要求的40%的要求。3、延伸服务进一步拓展。房地产企业延伸登记服务点增加至35个,中介机构延伸登记服务点增加至30个,社区延伸点2个,乡填便民服务点15个。四是创新服务举措。持续推进实施承诺制、企业回访制度、交房(地)即交证、上门服务、“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企业服务专窗等新举措、非公证继承等特色服务,大力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新模式,登记便利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5、完善律师制度,提升依法行政力量。为充分发挥律师参谋在本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工作方面的作用,我局常年聘请法律参谋共同参加法律询问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各项任务得到了全面落实,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不断强化,法治建设与职能工作、执法工作有机融合还未形成体系,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不足。二是普法宣传的覆盖率有待提高,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普法宣传相对不足,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仍然较为单一,常态化学法普法措施针对性不强。普法经费投入不足,宣传资料量上与群众需求有差距,加之,各基层自然资源管理所组织开展宣传的形式缺乏创新,影响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效果。三是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督察局历年督察反馈问题、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及各类审计反馈未整改的问题较多、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根本方略,确保各项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法治政府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审议,进行科学化,法治化决策。为确保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我局对普法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确保了普法宣传资料征订、宣传用车等工作落到实处。

四、有关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紧紧围绕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依法治国基本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自然资源法律秩序。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培训力度,注重自然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自然资源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素质。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细化自然资源执法流程,依法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楚、程序公正。

(四)规范行政处罚案卷。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坚持定期对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质量、案件程序开展审查,逐一对案卷进行严格审核。

五、2025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规范行政程序。一是内强素质。年初及时制定下发学习计划,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局务会的机遇,常态化组织原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汇编》等法律法规,将学习内容纳入平时考核的重要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积极组织各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增强全系统业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依法行政。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和其他制定下发的法治政府建设等文件为重点,充分发挥局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集体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案件办理内部监督和审核,确保系统每一项行政职权履行工作走向法治化和规范化,推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下达,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全县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严格落实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及时建立健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抓实源头管控,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做到“销存量,遏增量”,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增强粮食安全保障。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创新自然资源普法渠道。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为契机,将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保护列为年度培训计划;并利用自然资源领域相关节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使遵法学法守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二是持续抓好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瞄准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督察局历年督察反馈和土地卫片执法整改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采取会议研究部署、领导挂包、责任派单、现场督导等方式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三是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护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四是依法依规组织履行自然资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征收等各项权责及职权下放指导工作。

专此报告。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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