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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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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高县政府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草拟、审核和制发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3.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县委公文的呈(传)阅以及有关公文的处理工作。 

4.研究审核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报送县政府的公文,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乡镇场(街道)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6.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上级政府和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7.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的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8.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协助和参与领导决策。 

9.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清理、废止、修订工作,按国家、省、市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为县政府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制服务和法律咨询,并负责联系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10.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1.负责全县外事侨务、侨联工作。 

12.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3.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办理县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14.研究拟订全县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金融中介组织的管理和驻县金融机构的联系。 

1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当好参谋和督查落实。 

16.贯彻执行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承担全县无线电管理日常工作。 

17.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18.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保密和档案工作以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19.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20.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搞好干部职工队伍自身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人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数32,离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61.5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08万元,较2016年增加145.58万元,增长20.3%;本年收入合计851.51万元,较2016年增加139.51万元,增长19.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51.5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803.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803.88万元,较2016年增加97.88万元,增长13.86%,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57.7万元,较2016年增加47.7万元,增长477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支出规定。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03.8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1.51万元,决算数为80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3.13万元,决算数为67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数为64.61万元,决算数为64.6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77万元,决算数为6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3.8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26.53万元,较2016年增加72.53万元,增长20.49%,主要原因是:办公室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5.36万元,较2016年增加116.36  万元,增长6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99万元,较2016年增加15.99  万元,增长21.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15万元,决算数为57.48万元,完成预算的92.5%,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2.52万元,下降17.8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5.51万元,完成预算的55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2.51万元,增长83.6%。主要原因是:汇率影响等。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15万元,决算数为4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10.15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万元,决算数为9.82万元,完成预算的98.2%,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25.18万元,下降71.9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36万元,较2016年增加112.36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是:办公室人员增加以及会议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2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13万元。(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1、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总额及各预算明细事项基本上按预算执行,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项目支出中年初预算基本上按预算投入及时,追加项目支出投入进度相对较低。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上下;本年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3、“三公”经费控制良好:没有列支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出国(境)考察或者培训费用,没有列支与资金使用方向不符的费用,没有接受企业单位资助、摊派和转嫁出国(境)费用,没有公款报销因私出国(境)费用,没有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没有购置新车,没有向企事业单位、地方转移、摊派支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没有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用,没有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用,没有超范围支出与公务接待无关的费用。

自评得分为98分,属于“优”的档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满意度方面反映良好,根据整体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的得分为99.81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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