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府字〔2022〕 42 号
关于印发《新界埠镇组织开展“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林场、驻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预防溺水管理暂行办法》(赣安〔2021〕22号)、《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赣府厅发〔2018〕18号)及《宜春市组织开展“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5月1日至10月底期间,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加强预防溺水、水上应急救援安全知识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现将《新界埠镇组织开展“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高县新界埠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新界埠镇组织开展“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为民理念,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从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从群众最期望的事情做起,主动作为,以开展“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为新载体,扎实深入开展2022年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领导小组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成立“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曦
副组长:赵林兵、蓝 强、况艳青、李喜生
成 员:学校、纪委办、派出所、宣传办、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卫健办、水务站、规划办、养路队、土管所、应急管理站、武装部、农技站、民政所、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各村(居)、林场主要负责同志。
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政法办,办公室主任由李精华同志兼任。
三、工作重点
通过组织开展“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我镇人民群众防溺水意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大幅度压降全镇溺水事故。
(一)全面排查摸清重点危险水域底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对全镇辖区内河流、湖泊、山塘、水库等水域和积水坑地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三个一律”,即对2018年以来发生过溺水事故的水域、容易下水的地点和危险积水坑地,一律进行勘察并形成危险水域清单。
(二)全面推广防溺水“四个一”工程建设。各村(居)、林场、各责任单位分头负责辖区范围、行业领域的“四个一”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各村(居)、林场、各责任站所负责“四个一”工程建设经费保障,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各村(居)、林场等属地或水面责任单位迅速在重点危险水域开展防溺水“四个一”(一块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安全绳、一对毛竹杆)工程建设。在事故多发地附近、经常下水位置的地方设置统一的防溺水警示牌,在便于救援的点位区划“防溺水救援设施存放处”,配全标识为“防溺水救援专用”的救生圈、安全绳、救援毛竹杆。对2018年以来发生过溺水事故的水域和易下水的水域争取全覆盖。
(三)全面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结合宜春市正在开展的“全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各学校要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防溺水“六不”安全知识,以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单亲家庭子女为重点,主动上门宣传,督促家长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教育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组织发动社会力量,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制作防溺水小视频、宣传片等形式,依托主流媒体、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和短信等媒介,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
(四)全面完善防溺水救援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村(居)林场为主、社会参与、各尽其责、联防联控的防范机制;各村(居)、林场、学校、水务站等有关部门共同落实《江西省预防溺水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履行防溺水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水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水域巡查值守;建立与蓝天等救援队等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合作救援机制,配齐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救生装备,经常性开展救生演练,建立溺水事故即时救援机制。
四、工作举措
各村(居)、林场、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承担预防全民防溺水教育管理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形成防溺水工作合力,具体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学校
1.强化教育疏导。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即(1)浓厚宣传氛围;(2)加强警示教育;(3)组织“六不”知识默写;(4)召开“体验式”主题班会;(5)强化防溺水家庭教育;(6)“村村通”广播滚动宣传;(7)成立同校同村学生互助提醒小组;(8)建立学生家长防溺水“双承诺制”,推动防溺水安全知识入脑入心;(9)将防溺水安全宣教列入日常教学计划:(10)暑假前和秋季开学后各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和溺水自救、施救演练。
2.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发放《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微信、短信发送信息、悬挂宣传标语、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等形式和途径,及时推送防溺水知识及安全提醒,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离校期间安全教育监管。
3.强化督导检查。在重点时期组织开展全镇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将防溺水工作成效纳入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全面压实各方责任。
(二)纪委办
1.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预防全民防溺水工作。
2.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村(居)、林场进行通报。
(三)派出所
1.加强防范力度。配合各村(居)、林场对危险水域进行排查,重点排查2018年以来发生过溺水事故水域和其他危险水域。
2.主动进行巡查。组织警力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开展常态化人力巡查。
3.强化宣传教育。(1)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万警千车下基层”对口校园安全等作用,积极支持配合教育部门正在开展的“全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分别在5、6、9、10月每月进校园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2)将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农村警务重要内容,会同学校、民政部门主动走访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家庭,上门宣传,督促家长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教育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3)利用防溺水小视频、宣教片,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4)在校园、社区、村组及重点水域醒目位置张贴“致全民防溺水的公开信”。
4.密切救援协作。(1)主动与蓝天等救援队等社会志愿服务组织联系,以警务室为基础单元,梳理汇总救援紧急联络员名单,下发至村,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故能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2)接警后,出所第一时间赶往事发地点并通知志愿服务组织紧急联络员配合施救,迅速投入救援。(3)积极配合指导事故调查。
(四)镇宣传办、电信、移动、联通、广电
1.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群众、中小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宣传溺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关注孩子防溺水和游泳安全,营造良好的预防全民防溺水社会氛围。
2.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等深入开展预防全民防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广泛传播“致全民防溺水的公开信”,努力形成全社会防溺水共识。在溺水易发时期,增加宣传频次,强化防范意识,坚持正面引导,营造防溺水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3.加强对群众及中小学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宣传。
(五)卫健办
1.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各村、学校等做好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卫生院医护人员在学校、社区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六)水务站
1.加强对管理权限内水库及内河的安全监督管理。我镇各类水库及内河流域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2.及时提供强降雨、大风等重大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预警信息。
(七)规划办
1.加强对我镇辖区内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有关企业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我镇辖区内采砂(河道采砂除外)、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
3.督促有关村对闭坑矿山遗留的坑、洼、塘进行回填或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八)养路队
加强对公路施工生产过程监管,排查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坑、洼、塘等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回填或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九)土管所
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我镇辖区内采砂(河道采砂除外)、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
2.督促有关村对闭坑矿山遗留的坑、洼、塘进行回填或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十)应急管理站、武装部
1.配合各村、学校加强群众和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
2.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和有关涉水生产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消除隐患。
3.充分发挥队伍人员、装备、技能优势,积极配合溺水事故救援。
(十一)农技站
加强对我镇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了解安全运行状况,认真查找问题,做到即查即改。
(十二)民政所
充分发挥统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职责,通过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十三)团委
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节假日期间多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十四)妇联
强化家教指导,加强宣传教育,围绕家庭建设、家长教育,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是紧扣当前形势任务需要推出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辖区内防溺水“四个一”工程建设摸清底数,落实到位。要坚持因地制宜、简朴实用的原则,决不允许搞“高大上”的花架子和“一刀切”的形式主义。执行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包村制度,严格落实好辖区内各项防溺水工作。
(二)形成合力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立即部署、统筹安排、保障资金、重点推进、狠抓落实;学校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在校园中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派出所要组织民警积极参与、协助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好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工作。建立“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对全镇防溺水工作形势、责任落实、下步工作进行研判,推进各责任单位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共同做好做实防溺水工作。在全镇各各村(居)、林场居委会设立2名防溺水巡查员公益性岗位,巡查员结合炎热季节中午、放学后以及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辖区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查,及时劝离玩水和游泳的青少年儿童。
(三)督导检查落实。镇党委、政府将“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同比溺水死亡事故压降成效纳入重点督查和考核内容。成立以胡峰为组长、况艳青为副组长,晏文辉、张钱为成员的督查小组,督查小组要对各村(居)、林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防溺水工作人员履职情况,防溺水“四个一”工程建设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督查结果纳入村级领导班子、村“两委”干部管理考核。
附件:1、“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四个一工程建设要求
2、“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镇、村、组三级包村责任表
新界埠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印发
附件1
“水美家安—全民防溺水”
四个一工程建设要求
“四个一”
1.一块警示牌
2.一个救生圈
3.一对毛竹杆(不少于6米)
4.一根安全绳(不少于20米)
宣传标语
水美家安 谨防溺水
1.不要私自下水游泳。
2.不要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要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4.不要在没有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5.不要到无防护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建议张贴于学校、村庄、小区及沿河堤坝、事故多发地的桥梁、涵洞、树木等醒目位置。
警示牌内容
警 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