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为贯彻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赣火办字〔2023〕13 号) 、关于印发《上高县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的通知(上森防指办字〔2023〕4号),切实抓好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平安稳定,特制定《泗溪镇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国两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大事,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形势安全稳定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各村(居) 委会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把森林防 灭火工作放在“两个维护”的高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做到“看住山、防住人、管住火”。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要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活动,签订2023 年森林防火承诺书和五类重点管护人员监管责任书, 做到应签尽签,宣传教育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手机短信、广播、微视频、微信发布等各种手段开展面上宣传,要出动宣传车,敦促护林员用铜锣喇叭走村串户山头地角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全面加强火源管控。3 月 3 日—3 月 15 日,全面禁止一 切野外用火,切实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一长一督五员”要到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尤其网格巡护员,要全时段开展巡护,全面落实“五个禁止”。积极开展违规野外用火整治“啄 木鸟”专项行动,发动组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对属地管理区域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及时清理田边、村边、路边等重点地段倒伏树木等可燃物,同时加强对五类重点人员监护,切实把火险隐患降到最低。
四、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各村(居) 委会要完善全国两会期间专项预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面做 好应急准备,确保快速反应、科学扑救。强化扑火安全培训,进 一步加强扑火人员安全常识、技能培训,提高各级指挥员和战斗 员科学判断火场形势、准确评估安全隐患、合理运用扑救战术、正 确应对突发险情的素质和能力。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缺岗、漏岗现象;落实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有火必报、规范报送,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做到卫星监测热点2小时内反馈,严格按照《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办法》规范的文本模板格式、报告内容要素和规定时限要求,及时报送火情及处置情况。
各村(居) 委会在全国两会期间发生的森林火灾一律通报并提级调查。各村(居) 委会因地制宜制定本辖区全国两会期间专项预案,并报镇防火办备案。
附件:《泗溪镇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
泗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泗溪镇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镇森林防灭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3 年 3 月 3 日—3 月 15 日。
二、预防措施
( 一 ) 预警监测
1 、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
2、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各村(居)委会书记实地核查30分钟内反馈镇防火办。
(二) 火源管理
1 、停止炼山及野外特殊用火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 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作业。
2 、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排查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做到节假日期间不缺岗、不缺位;网格责任人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 检查,确保源头管控到位。
3 、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提醒监护人员负好监护责任,同时注意加强进山人员的管理。
( 三 ) 应急准备
1 、各村(居)委会要制定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充实物资,加强演练,确保扑救需要,并将《专项预案》报镇防火办备案。
2、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各蹲点分管领导、行 政村党支部书记不得离开辖区,并确保 24 小时开机。
3、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 小时保持待命。
4、各村(居)委会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火情 信息畅通。
三、应急处置
( 一 ) 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居)委会每天 16:00 前向镇防火办报告值班情况,遇有火情火灾随时报告;镇防火办根 据村各村(居) 委会报告的情况向县防火办和县森林防火指挥 部的有关领导报告当天情况(联系电话:2562136)。
2、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镇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火灾扑救情况每两小时报告一次(填写火情调度表) ,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 扑救原则
1、以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村级扑 火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当地扑救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镇防火办申请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各村(居)委会蹲点乡镇领导、村(居) 党支部书记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救力量必须坚决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 、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 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 三 ) 扑救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救力量。以各村(居)委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
2、争取增援力量。当地扑救力量不足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根据火情判断,经请示镇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领导同意,向县防火办申请其他专业森林消防扑救队伍实施支援。
( 四 ) 火场指导
1 、村居指导组。各村(居)委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成立火场指导组,统一调配进行火灾扑救。
2、乡镇指导组。各村(居) 委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立即成立火场指导组,统一调配进行火灾扑救。对30分钟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将派出火场指导组,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并根据火场情况向市防火办报告。
镇火场指导组:
组 长:朱伟峰
成 员:江勇、丁复文、赵少杰,当日值班干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