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
为快速、安全处置森林火情,结合我镇具体情况,经镇政府班子会研判,现将《泗溪镇森林火情处置程序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泗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6日
泗溪镇森林火情处置程序方案
一、处置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防范”的原则,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补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证救援人员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防范体系、信息传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火情报告
一旦发现火情,护林员和当地村委必须立即向镇办公室(电话:2562136)报告。
三、应急响应
接到火情报告后,值班员在做好详细记录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的同时将火情发生地点以及相关情况和要求以短信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到所有责任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主要领导应迅速赶往火场,设立前线指挥部,研究制定扑救方案,根据具体情况,调动扑救队伍,准备保障物资,同时通知各村、各单位应急力量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向上级报告火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请求支援。
现场总指挥:毛端华【党委书记】,及时组织、指挥、调动扑救队伍,并随时与副总指挥甘云天镇长保持联系,根据火场形势,确定人员、物资调配情况,并保持与上高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联系。火情处置完毕后,清点人数和装备,在确保人员安全、装备回库的前提下,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现场副总指挥:甘云天【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火场组织指挥工作,同时维护现场秩序和扑救安全,并进行火灾事故初步分析和处理。
现场副总指挥:朱伟峰【分管应急、森林防灭火 副镇长】,负责指挥半专业扑火队扑救,根据火场发展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支援。
交通安全组:曾佑兴带队(泗溪交警中队队长),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出发,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负责交通指挥,维护现场秩序和车辆停放,在主要道路和交叉路口设置引导标识牌,确保消防车、运兵车等车辆安全及时到达现场。
专业扑救组:
组 长:黄剑锋 周庆炎
副组长:朱伟峰 喻 龙
成 员: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火情发生地义务扑火队
职 责: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护林员管理和培训,确保扑火人员自身安全,每4—5人组成一组,根据地形地势火情植被等因素,顺风从火场侧面进入火线扑打,直到火灾扑灭,没有明显余火后,安排专人24小时坚守火场,保证火区无火,无烟,无气时方可撤离。
第一梯队:周庆炎(人武部长)带队,15名半专业队员,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出发,各自带好自己的扑火工具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投入扑救。
第二梯队:朱伟峰(应急办主任)带队,15名半专业队员,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出发,各自带好扑火工具并携带急需补充的扑火物资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投入扑救。
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 亮
成 员:聂勇才、朱嘉钰、曾加、黄峰、冷文飞、况泽群
职 责:及时组织、运送扑火人员和救灾物资工作,负责车辆调配和生活的物质保障,负责指导和协调受灾群众救灾工作,做好应急资金的拨款准备,根据需要就近调集民兵。
通讯联络组:
组 长:游丽萍
成 员:朱建新、曹敏杰、王带英、钟细根、吴小毛、刘恒芳、冷冬梅
职 责:确保扑火现场,现场指挥部和森防指挥通信畅通,及时维持与毗邻乡镇、火场内部、扑火突击队员和所在村组的相互联系,负责镇防灭火工作的值班、值勤、灾情统计的上传下达等联络,负责扑火现场通信联络畅通。
医疗救护组:
组 长:毕卫华
成 员:卫生院2-3名医护人员
职 责:负责对扑火工作的受伤人员以及灾区群众医疗救助,负责因火灾造成疫情监测监控做好防疫工作。
宣传报道组:
组 长:吴 颀
成 员:鲁大娟、陶佳婧、周宇馨、钟山珊、李美玲、程秋红、傅梦霞
职 责:向全社会,特别是中小学生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禁止野外用火及扑救火灾基本知识,利用典型案例的查处结果教育群众,把握正确导向。
紧急情况组:
驻村领导带队(班子成员),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出发,快速到达现场。如遇火情威胁到村庄重要设施等紧急情况,立即组织群众撤离,并威胁各组集中优势兵力保护重要目标。
火场看护组:
驻村领导带队(班子成员),明火扑灭后,由当地村委组织10-15人自带工具对火场进行全面清理,以防死灰复燃,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火场安全后报请火场总指挥宣布解除应急响应,撤离。
灾后调查组:
组 长:江勇
成 员:左和典、邹福叶、聂爱明
职 责:发生火灾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起火原因、过火面积、物资消耗以及整改措施等进行调查评估,形成火灾调查报告,报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
四、扑火物质配备
(一)风力灭火器6台,30把砍刀,30把二号工具(扑火拖把),由应急分队保管。
(二)车辆保障:镇政府3辆运输车,派出所1辆运输车,应急管理站1辆消防车,城管中队洒水车,如遇紧急情况抽调其他单位车辆应急。
五、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镇政府要求民兵预备役人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根据森林火灾造成后果,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公安、村委会和有关单位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安置,对因参与扑救工作而伤亡人员且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和抚恤,对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救助。
(二)火案查处
发生重大、特大火灾后,要迅速组织公安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督促和帮助查明火灾原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有关部门做出依法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七、本方案由镇防灭火办解释
八、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泗溪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
附件一:
泗溪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
组 长;毛端华 党委书记
副组长;甘云天 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剑锋 党委副书记
袁立然 人大主席
周庆炎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刘一澄 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游丽萍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游淑平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宋伟强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吴 颀 党委委员、组织员
李 亮 人大副主席
黄伟民 副镇长
朱伟峰 副镇长
喻 龙 副镇长
曹龙飞 副镇长
黄 堃 司法所长
钟雪辉 二级主任科员
简细根 二级主任科员
聂台四 二级主任科员
熊集贡 二级主任科员
钟 方 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党政办、应急办、林长办、镇武装部、城管中队、各村(居)委会、中学、小学、卫生院、派出所、供电所、以及交通、消防等行业和部门。
附件: